事务所的柜子终于要清了。前辈说,超过年限的卷宗要造册,我负责按年份排。
排到中间那一格的时候,手上一沉。纸已经泛黄,边角卷起来,装订线松了一半。翻开,是十年前的案子。
我其实不该细看,可还是忍不住看了几眼。里面夹着一张手写的便条,字很小,写的是「下次记得带印章」。旁边有人用红笔圈起来,批了一个「好」。
那种感觉很奇妙。十年了,案子早就结束,当事人大约也不会再想起。可是这张便条还留在这里,像有人刚刚放下笔,去倒了一杯水。
我们总说卷宗是档案。可是翻开来看,里面装的是别人的好几年:有人在这里着急过,有人在这里犹豫过,也有人在这里松了一口气。
下班前我把那一格排整齐,标签重新贴好。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,只是想让它们看起来被好好收着。
台北今天降温了。走出事务所的时候风有点凉,我把外套领子立起来,忽然很想给家里打个电话。
说点什么